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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知识产权必须要找代理机构办理吗?

不是的,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办理。申请知识产权具备较高专业性,若自行办理存在困难,可以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办理。委托代理机构的需要补充提交委托书。委托代理机构一般会产生额外的代理费用。委托代理机构的好处在于1)可将专业性强的事项交由代理机构处理,避免因自身不专业导致事项办理失误或错误,并因此浪费不必要的时间2)知识产权事项在申请人和主管单位之间会有频繁的文件和程序往来,这些事项可交由代理机构统一处理,可以提高效率。

 

二、知识产权维权的途径有哪些?

《商标法》第六十条,《专利法》第六十五条均规定,涉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处理。具体而言,知识产权维权的途径主要以下几种:

1)协商:如果权利人的知识产权正在被他人实施或即将实施,权利人可以通知对方,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可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也可以与对方取得联系以协商通过正规途径合作许可事宜。

2)调解:在知识产权纠纷发生后,经双方当事人申请,由人民法院、仲裁机构或调解人从中协调,使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协商的基础上,互作让步,达成协议,从而解决纠纷。璧山区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可以受理璧山辖区内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调委会办公室设在璧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

3)仲裁:知识产权纠纷双方当事人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协议,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审理,由仲裁机构做出对争议双方均有约束力的裁决来解决纠纷。

(4)行政执法:是指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知识产权侵权纠纷调解,查处假冒伪劣,侵权行为的执法活动。璧山区是重庆市知识产权局批准的首批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试点单位,璧山区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的受理、调查、询问、审查和裁定。

5)诉讼:权利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专利导航

专利导航是以专利信息资源利用和专利分析为基础,把专利信息嵌入产业技术创新、产品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之中,引导和支撑产业和企业科学发展。主要分为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解决的主要问题:一是导航技术研发。二是引导产品创新。三是找准竞争对手。四是梳理专利态势。五是规避侵权风险。六是开展协同创新。七是指导专利运营。八是提升创新绩效。

 

四、什么是高价值专利?

高价值专利是具备高市场价值(潜在高市场价值)和高战略价值专利的集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都可能是高价值专利。一是从法律维度来看,高价值专利是“经得起考验”的高质量专利,专利文件要经得起实质审查、无效宣告请求、侵权诉讼等检验和推敲。二是从市场维度来看,高价值专利就是“卖得出价钱”的专利,既可能是现在的市场溢价,也可能是未来的坐地收银,要立足于瞬息万变的市场进行动态估值。三是从技术维度来看,高价值专利就是“占得住关隘”的专利,其可能是基础性的技术入口专利,也可能是承接性的关键节点专利,还可能是前沿性的技术制高点专利。

 

五、申报重庆市高价值专利培育项目的条件和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对象为重庆市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申报主体须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共同申报。以企业作为申报主体时,还可以与上下游产业链或申报技术领域相关联的市内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申报;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作为申报主体时,除联合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外,还必须同时联合市内企业共同申报。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具体需满足以下条件(以2021年申报要求为例):

1、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技术领域属于本项目支持领域范围,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属于行业龙头、领军企业,正在承担国家或市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且已取得一定成果。

2)研发创新能力较强,具有较强研发实力和稳定研发经费投入,技术研发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拥有有效发明专利5件以上。 

3)具备良好的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具有强烈的知识产权战略意识,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知识产权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完善的专利数据库。

2、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作为申报主体的,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相关技术领域研发水平处于国内领先,正在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或者正在开展关键核心(共性)技术研发,且已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并取得一定成果,在拟培育的技术领域拥有有效发明专利10件以上。

2)拥有稳定的研发经费来源,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比较健全,有知识产权专兼职管理人员。

3)具有一定的产学研服合作优势,与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已形成协同创新机制和专利技术产业化运用机制。

3、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合作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强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服务能力,具有与申报技术领域相关的专利代理人和专利信息检索分析人员。

2)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在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信誉度较好,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3)具有良好的服务经验,具备参与或牵头区域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规划编制、技术创新专利导航、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等知识产权项目的相关经验。

4)每家服务机构当年参与服务的申报主体不超过2家。

(二)预期目标

一是建立完善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组织管理体系。二是深化高价值专利培育技术领域的竞争态势分析。三是加强关键核心技术的前瞻性专利布局。四是提升高价值专利技术的专利申请质量。五是加强高价值专利的转化运用。六是强化高价值专利的保护。七是发挥高价值专利培育的示范效应。具体指标为在项目实施期内,建成高价值专利培育示范中心,在拟培育领域新增发明专利申请或授权20件及以上,并达成以下目标3项或3项以上:

1、新增专利产品年度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

2、新增专利转让许可1件及以上,转让许可收益500万元以上;

3、新增专利质押融资额1000万元以上;

4、专利作价入股新增500万元以上; 

5、获得知识产权投融资100万元以上;

6、新增PCT专利申请1件及以上;

7、与培育相关的专利获中国专利奖1项及以上;

8、与培育相关的专利技术纳入国家或行业标准1项及以上。

 

六、中国专利奖

中国专利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称“评审委员会”),会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中国专利奖的评审、批准和授奖等有关工作。评审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一)评奖周期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开展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每年举办一届。

(二)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银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专利金奖20项、中国专利银奖6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评出中国外观设计金奖5项、中国外观设计银奖 15 项。

(三)申报条件

1、在申报上一年度12月31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 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权属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4、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5、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6、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

(四)评价指标

1、发明、实用新型专利

专利质量(25%)

评价要素:①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②文本质量。

技术先进性(25%)

评价要素:①原创性及重要性;②相比当前同类技术的优缺点;③专利技术的通用性。

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

评价要素:①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 ②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

评价要素:①社会效益;②行业影响力;③政策适应性。

2、外观设计专利

专利质量(25%)

评价要素:①创新性和工业适用性;②文本质量。

设计要点及理念的表达(25%)

评价要素:①设计要点独特性;②艺术性及象征性;③功能性。

运用及保护措施和成效(35%)

评价要素:①专利运用及保护措施;②经济效益及市场份额。

社会效益及发展前景(15%)

评价要素:①社会效益;②发展前景。

(五)推荐及评审程序

1、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采用推荐方式,由地方知识产权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知识产权工作管理机构、全国性行业协会、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根据当年评选通知要求择优推荐。

2、评审办公室负责对推荐项目进行初审,并组织开展有关初评工作。

3、评审办公室根据初评情况,提出预获奖项目名单,报评审委员会。

4、评审委员会对预获奖项目名单进行审定,确定获奖项目及其奖励等级。

5、评审办公室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示评选结果。

 

 

七、什么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知识产权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权力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这种权力进行拍卖并优先受偿。质押财产称为质押物,提供方称为出质人,享有质权方称为质权人。知识产权质押是一种权力质押,  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以合法拥有的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为质押标的物出质,经评估作价后向银行或其他等融资机构获取资金,并按期偿还资金本息的一种融资行为。

 

八、知识产权质押流程和所需材料?

(一)质押流程

1、企业、银行、评估机构之间的前期沟通协调。

2、银行审核企业提交的资料。

3、评估机构对企业标的资产(质押物)进行预评估。

4、实地考察被评估企业(如有需要)。

5、撰写评估报告。

6、出具正式评估报告。

7、企业与银行签订贷款合同并准备质权登记相关资料。

8、办理质押登记。

9、银行放款。

(二)所需材料

1、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2、专利权质押合同、担保合同原件。

3、出质人、质权人身份证明,个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需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出质人、质权人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相关手续的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九、什么是知识产权证券化及其价值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通常定义为:知识产权(优质知识产权)所有者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或其衍生债权(如授权的权利金),移转到特设载体(SPV),再由此特设载体以该等资产作担保,经过重新包装信用评价等,以及信用增强后发行在市场上可流通的证券,借以为发起机构进行融资的金融操作。

知识产权证券化的意义及价值:首先,对于高新企业,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存在,将多了一条融资的途径。目前我国的高新技术知识产权转化率较低,甚至有数据称转化率不足百分之十,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之一就是传统的融资方式。传统融资方式主要关注的是融资企业的整体资信能力,而其中信用基础就是企业的全部资产,有时候特指有形资产,却很少会关注某些特定资产的价值。但是对于一些科技型中小企业而言,其拥有大量的知识产权,但是由于缺乏实物资产,其通过传统的融资方式将很难筹集到其发展所需的资金,  而这将严重制约这些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其掌握的高新技术转化成相应的产品。而知识产权证券化,将成为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途径之一,这将有利于提高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也能加速我国的科技化进程。而且,知识产权证券化不同于知识产权的转让,其并不丧失对 知识产权的所有权,只是放弃未来一段时间内知识产权的收益(如转化收益及许可使用收费权),因此,通过这种途径融资既能获得相应的融资又能保存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其次对于投资者而言,将多了一个向实体经济投资的标的。因为知识产权文件都是公开透明的,其法律关系也较 为明确,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开渠道获得这些知识产权的信息,通过分析知识产权的质量来对该资产价格进行评估,以及分析该公司的研发水平,再进行相关的投资决策。最后,随着我国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国内企业也逐渐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国内的知识产权尤其是专利,数量上已经在全球遥遥领先,但是普遍存在质量不高的现象。如果未来知识产权证券化常态化,企业将会更加重视知识产权的质量;另外,如果知识产权证券化能让企业获得资金的支持,企业也会更有动力在原有的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开发,逐渐形成一种良性循环,推动企业科技进步。

 

十、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

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分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 识产权优势企业、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1、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

推动企业系统强化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能力、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能力、知识产权国际运营能力、知识产权风险管控能力,培育一批具有知识产权综合竞争优势的领军企业。

2、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围绕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创造优势、知识产权运用优势、知识产权保护优势三方面开展优势企业培育工作,促进企业形成上述知识产权优势,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

3、重庆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

由重庆市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评选办法并组织实施,各区县知识产权局协同参与,每年组织一次申报、评选工作。

 

十一、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2013年3月,《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正式实施。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制定,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颁布,是我国首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属于推荐性标准,标准备案号 GB/T 29490-2013。推行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全方位推进企业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知识产权,有助于提升企业无形资产价值,在企业融资上市、投资并购及企业出售等资产运作上获取更大的收益;有助于巩固企业市场竞争地位,使企业开发的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产品在销售市场上的地位明显增强;有助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风险,避免或减少企业在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过程中出现知识产权或法律风险;有助于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通过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支撑企业持续良性发展,保持企业活力与动力。

 

十二、什么是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海关保护具体措施有哪些?

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指海关依法在边境制止侵犯受国家法律和行政法律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的货物进境或者出境的措施。

2、海关保护的具体措施有:要求收发货人申报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对货物的侵权状况和收发货人进行调查、没收侵权货物、处置侵权货物、对侵权货物收发货人依法进行处罚等若干环节。其中,扣留侵权嫌疑货物是海关保护措施的一个重要环节。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2018 修正) 》 规定:向海关提出采取保护措施的申请,由海关对侵权嫌疑货物实施扣留。

 

十三、商业秘密保护的内容和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作方法、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处理。 1)权利人(申请人)认为其商业秘密受到侵害,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查处侵权行为时, 应当提供商业秘密及侵权行为存在的有关证据。(2)对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监督检查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3)侵犯商业秘密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

 

十四、什么是植物新品种权?

植物新品种,是指经过人工培育的或者对发现的野生植物加以开发,具备新颖性、特异性、一致性和稳定性并有适当命名的植物品种。申请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属于国家植物品种保护名录中列举的植物的属或者种。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授权品种,享有排他的独占权。植物新品种权的保护期限,自授权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树和观赏树木为20年其他植物为15年。

 

十五、什么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

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是指一种在半导体材料(如硅、砷化镓等) 中的体现各种电子元件(包括有源元件和无源元件) 的电路连接三维配置的图形。布图设计权可以划分为复制权和商业实施权两大部分。布图设计专有权的保护期为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者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利用之日起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但是, 无论是否登记或者投入商业利用, 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 15 年后,不再受该条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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